信息】昌吉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Y XD-2023-035(CG)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1.00097万元,本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新区管委会楼宇西侧新建一座锅炉房,采购3台燃气锅炉,锅炉配置采用3台350kw全预混冷凝式硅铸铝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在高新区人才大厦北侧新建一座锅炉房,采购3台燃气锅炉,锅炉配置采用3台1400kw全预混冷凝式硅铸铝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高新区体育馆北侧新建一座锅炉房,锅炉配置采用2台175kw全预混冷凝式硅铸铝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网:在高新区水厂内新建一座锅炉房,锅炉配置采用2台350kw全预混冷凝式硅铸铝锅炉及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网.(本次招标内容为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高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建设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且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己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己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
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3日10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11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