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ZP202307200009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湖校区运动场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5.89100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矿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动场草坪等修缮,篮球架更换(更换过程中对场地开挖区域进行修复,表面施工硅PU)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湖校区运动场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湖校区运动场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
3.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109:00到2023-07-2717:00
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200元一份(售后不退)。另请附上单位开票信息,以便标书费开具电子fa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3109: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7-3109:30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湖校区运动场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矿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湖校区运动场改造二期工程(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内;
2.1.2建设规模:***运动场草坪等修缮,篮球架更换(更换过程中对场地开挖区域进行修复,表面施工硅PU)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招标控制价:1958910.03元;
2.1.4工期要求:总日历天数为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运动场草坪等修缮,篮球架更换(更换过程中对场地开挖区域进行修复,表面施工硅PU)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其他: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200元一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