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
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玉龙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拉市镇海南村委会主干道扩宽至8米约2600米、沥青路面提升改造约20960平米等道路工程;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约26546平米;污水管网改造约2000米、给水管改造约2700米;绿化等综合整治约6500平米;电力电信整治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监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一-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1.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
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1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5.2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项目投资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2.3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4本次谈判不接受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以上述两个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26日18时00分
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获取。资质证书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监理采购项目,并于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咨丽-2022-19
项目名称: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监理建设规模:拉市镇海南村委会主干道扩宽至8米约2600米、沥青路面提升改造约20960平米等道路工程;建筑外立面提升改造约26546平米;污水管网改造约2000米、给水管改造约2700米;绿化等综合整治约6500平米;电力电信整治等工程
z高限价:不得超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费率。采购需求: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项目一
拉市镇、太安乡村庄整体提升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海南二期)--监理服务,工程建设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确保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实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全面协调、监理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内容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满止。服务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业主方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1.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
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1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1.5.2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公司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总监理工程师
2019年1月以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项目投资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2.3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配置相应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以上述两个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获取。
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