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ZX-CG-2023-06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视频拍摄、制作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服务内容:宜兴市人民法院会议、活动等拍摄制作服务,共计拍摄次数60次(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重要活动制作快剪;照片拍摄、图文设计、PPT制作10次(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2、服务年限: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
②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③无不良信用记录;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108:30到2023-07-2816:0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2023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证书。(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7-3108:40:0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07-3108:40:00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