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JJL-2023-010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8元/人/年
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服务需求:
6.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6.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费基础上提供投标方案,包括保险责任、保障范围、赔偿计算方法、赔偿限额、理赔时效、法律服务等基础性服务项目,以及是否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实力提供其他服务内容,如对特殊案件的赔付能力、简易定责和便捷理赔服务、协助调解纠纷、协助采购人对被保险人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等。
7.服务范围:长春师范大学全体学生(预估约24000人,以实际发生参保人数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备经营责任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长春市级机构;
3.2具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学生责任保险条款;
3.3连续三年偿付能力均在150%以上;
3.4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
3.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3.6 2020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8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4.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和中国***采购网,查询的无***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网站截图查询日期需在项目公告期内);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投标人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项目名称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