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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07:21:41浏览:41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信息】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9003754J00217001)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一、招
【信息】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9003754J00217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
法人企业.
1.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
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1.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10时00分到2023年07月3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将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扫描件于上述时间内发送到邮箱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大数据中心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300万元。2.3项目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12幢.2.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软件的整体安装及调试.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z新颁布的相应的z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合格标准。2.6免费维保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
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或转账。不接受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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