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S H-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00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个单体的钢结构制安工程,分别为B-8#厂房,B-9#厂房,B-10#厂房,B-11#厂房B-1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6276.73m*(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无犯罪等行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到2023年07月31日10时00分
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6日10时(京时)至2023年07月31日10时(京时)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附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若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近三年(2020年07月至今)企业类似工程的业绩(至少提供2个业绩,其中企业1个,建造师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或反馈意见表)、(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债及市场化融资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
2.2规模:5个单体的钢结构制安工程,分别为B-8#厂房,B-9#厂房:B-10#厂房,B-11#
厂房,B-1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6276.73m*(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
2.4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5个单体的钢结构制安工程,分别为B-8#厂房,B-9#厂房,B-10#厂房,B-11#厂房,B-1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6276.73m*(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厂房钢结构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文件所示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2.6工期要求:计划2023年08月18日开工,2023年08月31日竣工;总工期:14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无犯罪等行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6日10时(京时)至2023年07月31日10时(京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证明((若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近三年(2020年07月至今)企业类似工程的业绩(至少提供2个业绩,其中企业1个,建造师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或反馈意见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6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