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 NWC 202314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盘山县分公司181辆报废车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2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盘山县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盘山县分公司181辆报废车处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预估金额:1,152,000.00元;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全部处置车辆处理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盘山县分公司181辆报废车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盘山县分公司181辆报废车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7月30日17时00分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后报名,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