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 DH-2023-ZB-05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垃圾处理场2023年应急处理渗滤液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万元,招标人为石屏县环清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处理规模每天约100吨,处理工艺两级碟管式反渗透,总处理量约12000吨,在渗滤液处理之前,完善垃圾处理场相关的配套设施变压器扩容。完成渗滤液处理工作,防止渗滤液满溢污染下游河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石屏县垃圾处理场2023年应急处理渗滤液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屏县垃圾处理场2023年应急处理渗滤液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未发生营业收入和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6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0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2:00时至05:30时(北京时间)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垃圾处理场2023年应急处理渗滤液服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石屏县环清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屏县垃圾处理场2023年应急处理渗滤液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石屏县垃圾处理场
2.3计划金额:190万元
2.4招标内容处理规模每天约100吨,处理工艺两级碟管式反渗透。总处理量约12000吨,在渗滤液处理之前,完善垃圾处理场相关的配套设施变压器扩容。完成渗滤液处理工作,防
止渗滤液满溢污染下游河道。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6质量要求:处理后的净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