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 WS-2023ZB-0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双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
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7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 WS-2023ZB-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长双发改审批字[20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城区如意湖片区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OD模式) 一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监理);
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如意湖区域范围内。
2.4建设规模:(1)营地工程、研学基地、停车场、如意湖环境景观及配套工程、如意湖运维工程(2)南、北如意湖区域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湖区、岸线)、龙首山环境治理工程、北凤冠山环境治理工程、坝下及三河湾区域环境治理工程、森林植被修复工程、山体自然冲沟生态修复、林下空间活动场地修复、土壤环境修复工程、湿地整治与修复工程、水
利防洪工程、景观桥工程、排水泵站工程。
2.5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7招标控制价:41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提供中专或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
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须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自2023年07月27日8时00分至2023年8月02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