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CLXC-2023-61-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2023年大中修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8万元,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概况:吉木萨尔县2023年大中修建设项目一期,总长15.113km。其中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路基、路面宽度为4.5m/4.0m,4.0m/35m。 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2.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 10月31日,总工期72日历天。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吉木萨尔县2023年大中修建设 项目一期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2023年大中修建设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木萨尔县2023年大中修建设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等级及 范围: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1)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及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证,3年以上(含3年)公路工程工作经 验,至少担任过1个(含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3.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1项(含1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施工业绩(2023年1月后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银行信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 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一信用交通一公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在有效期内,且投 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z高人民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 允许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03日20时00分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 业主出具的工程合格证明材料并注明该项目暂未进行交竣工验收)】,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一份(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需提供原件),以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 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注:领取招标 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 查验结果为准。
2.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市
投标人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项目名称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