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食堂厨房设备招标
项目
(招标编号:2023CETC-CD29-PT040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1.招标条件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食堂厨房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3CETC-CD29-PT0400)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 食堂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纸质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2招标内容:满足四威科创基地南北区食堂后厨使用需求,采购一批食堂厨房设备:
2.1.3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四威科创基地南区食堂厨房设备;
标段二:四威科创基地北区食堂厨房设备;
本项目投标人可投2个标段,z多可中标1个标段;
2.1.4质保期:自双方签订设备z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至少1年;
2.1.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厨房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交 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7交货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本项目分标段设置z高投标限价,z高投标限价为:
标段一:四威科创基地南区食堂厨房设备580万元(含税); 标段二:四威科创基地北区食堂厨房设备550万元(含税): 投标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适用于两个标段)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 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了三(五)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由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GB/T9001或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B/T14001或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或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三个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无亏损。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 计报告正文(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2022年经审 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400万 元及以上的食堂设备或酒店餐饮设备(含安装)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发 票复印 件,合同须体现甲乙双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 发 票须体现相关业绩的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z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负面清单禁入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3日,每日上午09:00时
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含邮寄),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招标文件线上获取: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形式发送《个人声明》及付款二维码,请填写《个人声明》 并附汇款截图回复邮件,报名成功后会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线下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 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32 6017 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