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SWGC-GZ-2023-01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辽宁区域中心液体三氯化铁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连光水春柳河水务有限公司、大连寺儿沟水务有限公司、大连光水马栏河水务有限公司、光水水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旅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连旅顺三涧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光水水务有限公司、大连保税区光水水务有限公司、鞍山城市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光水(鞍山)污泥处置有限公司、盘锦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丹东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丹东光水水务有限公司、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鞍山市、盘锦市、丹东市,内蒙古通辽市2.2项目规模:
标段年预计使用量单次z大送货
项目公司名称项目地址备注
编号(吨)量(吨)
大连光水春柳河水务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
90025
有限公司路250号
大连寺儿沟水务有限大连市中山区东港商
120045
公司务区长江东路221号
大连光水马栏河水务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
160040
有限公司街140号
包组1大
连地区
光水水务(大连)有限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
807.5
公司S1区10号
大连旅顺城市污水处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
24055
理有限公司街道柏岚子村
大连旅顺三涧堡污水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
8023
处理有限公司堡街道石灰窑村
1
庄河市光水污水处理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
3039
有限公司道疏港路南段
大连市普兰店区光水大连市普兰店区海口
1800100
水务有限公司路10号
大连保税区光水水务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
7027
有限公司道金顶村
鞍山城市水务运营有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西提标后
9006
限公司路901号使用
包组2沈鞍山市经开区城昂堡
光水(鞍山)污泥处置
阳周边地村东台污水处理厂东5200110
有限公司
区侧
盘锦城市污水处理有盘锦市兴隆台区外环
40050
限公司路西侧
丹东光水污水处理有丹东市振兴区浪东路
80030
限公司10号
包组3丹
东项目
丹东光水水务有限公丹东市振兴区浪东路含污泥干
1500240
司10号化项目
包组4通通辽市北部污水处理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10020
辽项目有限公司建国北路东侧
业主根据具体生产情况选择投加除磷药剂或污泥脱水药剂品类及其投加量,不对实际使用量做任何承诺
2.3交货期限:2023年12月1日-2024年7月31日,每次接到甲方通知,3日历日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包组,若任一包组内有效标数量大于或等于5家,则该包组内选供应商两名,第1名供应商供货份额为该包组的70%,第2名供应商供货份额为该包组的30%;若任一包组内有效标数量小于5家且大于或等于3家,则该包组内只选供应商一名,供货份额100%。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组1大连地区,预估用量6000吨;包组2沈阳周边地区,预估用量6500吨;包组3丹东项目,预估用量2300吨;包组4通辽项目,预估用量100吨。
所供三氯化铁药剂浓度≥28%,并包含供货、运输、卸货、过磅、复磅、检测等相关所有内容,z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业主实际使用量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中文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三氯化铁);
(5)投标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对方运输资质及双方签署的运输协议,其中资质许可范围应包含药剂相应危险货物);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后的具有CMA标志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技术要求内所有指标要求,如国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液体三氯化铁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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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