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3年-2025年电子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恒诚(招)字[2023]-071号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投资金额:5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3年-2025年电子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2023年第11次财审会审议同意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3年-2025年电子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3 入围单位数量:2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3 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4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信用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z终以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原厂与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9日至2023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书(须写清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9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邮件告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项目名称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