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乙炔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 NY GC-GZ-2023-05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2023至2024年乙炔年度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铜井镇静脉产业园1号
2.2项目规模: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是南京市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为40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4*500t/d,一期扩建项目为3*670t/d.
2.3交货期限:计划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31日结束,期间每日按需送货。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每日乙炔的供应。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自行运输或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的,
相应运输主体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乙炔供应已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 x i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 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