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馆非遗酒店综合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馆非遗酒店综合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为广西泽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来宾馆非遗酒店综合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GXZL-ZB-2023027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高新园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3809㎡,建设内容包含客房及公区过道装修项目、大堂装修、一楼至四楼装修、空调、暖通及上下水、外墙整改等。
项目投资额:暂按3800.00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 ,工程施工工期:10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3年9月开始,至2023年12月止。)
2.4招标范围:来宾馆·非遗酒店综合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装饰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叁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5)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15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