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YH-2023-07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态修复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十堰市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生态修复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专业工程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答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 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人员(施 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 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自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4)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于“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在“中国***采购网”未被列入***采购严量违法失信行为信 思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17时30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30分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15810869687
邮箱: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