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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07 17:07:38浏览:23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2023年8月7日: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D YD 230670)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一、招标条件本广卫路1
2023年8月7日: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D YD 23067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规模:委托管理服务物业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总建筑面积为4560.08m*,共9层(含地下车库至天面花园)及附属办公区保洁服务,总建筑面积3546.56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月份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 gk.cour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相关参考格式);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相关参考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GD YD 230670
二、项目名称: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1:
采购内容:广卫路16、18号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月度管理费限额(人民币):16万元/月
序号2:
采购内容:附属办公区保洁服务
服务期:以实际开展保洁服务时间起算至2025年9月30日月度管理费限额(人民币):4万元/月
序号1、2:月度管理费限额(首年)(人民币):20万元/月序号1、2:投标z高限价(首年)(人民币):240万元/年序号1、2:次年上浮比例限额:次年上浮比例限额:2%
备注: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一月份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 gk.cour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相关参考格式);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相关参考格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期间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
九、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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