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PPP项目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XJHD202306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PPP项目调整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保证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PPP项目调整过程依法合规,风险预判可控,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保证项目调整过程中符合国家PPP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调整过程中涉及的***支出责任及计划与乌鲁木齐市财力匹配,符合国家防范债务风险的要求,保证项目调整过程平稳过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PPP项目调整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PPP项目调整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合格有效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自2020年1月以来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而引起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工作记录;
4.自2020年1月以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5.自2020年1月以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6.2015年至今PPP项目咨询服务、建设管理、运营管理、课题研究或再谈判咨询业绩至少1项;
7.其它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8日10时30分到2023年08月24日18时30分
须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6项内容,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11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