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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

发布时间:2023-08-20 21:31:17浏览:53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开招标;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招标
公开招标;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招标编号:MZL ZB 202301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3.5万元,招标人为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63.5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内,具有破产清算的会计师审计能力和资产评估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工作。其中按协议书指明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监督等工作,但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MZL ZB 2023012
1.2项目名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聘用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组成的中介机构联合体专项服务。
1.3预算金额:263.5万元人民币。
1.4采购需求:
1、全面负责管理人聘任中介机构工作场所的场务管理。
2、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主提供、参加或列席管理人、zhai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破产当事人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发表律师意见或建议。
3、接受管理人委托协助草拟《破产财产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接受管理人委托,依法协助管理人审核、起草向法院提交《工作报告》、《破产财产清算报告》、《和解整顿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法律文书。
5、根据管理人委托,协助管理人做好以下工作: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清理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次zhai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各种撤销权、取回权等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zhai权人会议并起草zhai权人会议的相关文件;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6、接受管理人委托,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上给予专业指导。
7、起草破产清算审计报告。
8、在破产管理人管理企业财产时,提供合理建议和指导,在破产清算审计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
(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25日16时00分
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其中:律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1日13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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