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招标}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X RZB-2023-1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0.111885万元,招标人为开远市融讯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破除、路面恢复、埋设电缆、灭火器安装、新建管理平台系统充电设备、配套附属设施、轻钢结构树脂瓦(复合彩钢板)雨棚、标识标牌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5、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2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吋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开远市融讯科技有限公司”,受开远市融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X RZB-2023-102;
3、工程概况: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破除、路面恢复、埋设电缆、灭火器安装、新建管理平台系统充电设备、配套附属设施、轻钢结构树脂瓦(复合彩钢板)雨棚、标识标牌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投资(即工程控制价):3801118.85元;
5、计划工期:壹年;
6、建设地点:开远市城区;
7、磋商范围:开远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有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5、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各磋商申请人于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供审验以证明其磋商申请人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