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招标}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玄武湖路南延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R Q-X BZB-082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玄武湖路南延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玄武湖路南延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玄武湖路南延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能履行本招标的有关要求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所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5、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二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名下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到2023年08月26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16时0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受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乌鲁木齐市新区(西片区)燃气配套工程-玄武湖路南延中压燃气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能履行本招标的有关要求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所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5、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二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燃气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名下不得存在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23年8月22日10:00起至2023年8月26日18:00报名。
三、开标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6时00分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