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Z B-YF-20230836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分公司八座锅炉房2023-2024供暖季司炉值守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开亿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供暖建筑面积:1192040.3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三分公司八座锅炉房2023-2024供暖季司炉值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三分公司八座锅炉房2023-2024供暖季司炉值守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fa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8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七、其他
三分公司八座锅炉房2023-2024供暖季司炉值守服务己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受北京首开亿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及管理实力的优秀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分公司八座锅炉房2023-2024供暖季司炉值守服务
2、招标编号:ZXZ B-YF-202308368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位置:三分公司安贞西里4座、安华西里2座、裕民路1座、新源西里1座,共计8座锅炉房
5、项目供暖建筑面积:1192040.35m*
6、服务期限:壹年(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
7、z高限价:人民币135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8、服务内容:三分公司锅炉房司炉值守服务。
(1)在招标人的指导下,负责三分公司所管八座锅炉房的司炉值守工作(其中裕民路锅炉房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的司炉值守及供暖维修,其他7座锅炉房司炉值守时间为2023.10.25-2024.3.24),其中包括:锅炉房内所有公共区域日常环境卫生,以确保各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
(2)配合招标人做好供暖前的锅炉及配件的安全年检及校验工作,并取得年检技术报告,检验及校验费由招标人负担。
(3)投标人在供暖前提前冷运行48小时,冷运行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正常供暖。(4)投标人在供暖期内负责锅炉房设备、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生的材料费由招标人负担。
(5)投标人负责对司炉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教育,培训记录报招标人备案。
(6)供暖结束后7日内,投标人应及时会同招标人进行锅炉设备、设施的检查确认,若发现丢失、损毁,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待双方确认完好后,共同封存锅炉房并在交接单上签字。(7)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接诉即办”,接到客服中心转派的供暖服务单要及时接单,保证各阶段处理时间不超时。需严格按照亿方物业“接诉即办”以下相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1.每个供暖季每个锅炉房供暖面积万平米投诉率小于等于1.0%,不予处罚。
2.每个供暖季每个锅炉房供暖面积万平米投诉率大于1.0%,小于等于2.0%,处罚2000元。3.每个供暖季每个锅炉房供暖面积万平米投诉率大于2.0%,处罚3000元。
(8)投标人全权负责服务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置警示标志,设置围挡等(如需要),保障招标方人员及第三人的安全,否则发生事故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给投标人、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
(9)完成招标人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fa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止,(每日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09月12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届时请投标人委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