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03-07-04A-2023-D-E17450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标段1 03-07-04A-2023-D-E17450/01 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标段1:装卸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装卸、烘干、搬倒、包装、作业现场日常清理等服务。
标段2 03-07-04A-2023-D-E17450/02 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劳务服务项目(标段2:后勤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食堂、保洁、门卫服务等工作。
具体用工人数及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不同时期的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6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500元/套、标段2: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2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