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农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除雪机械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YTZB-2023GZL-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公主岭市农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除雪机械车辆项目,已由北京环境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农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农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除雪机械车辆项目;
2、采购内容:除雪机械车辆租赁(详见采购需求);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采购预算:220万元;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需求);
3、近年(2022年1月-至今)期间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近年(2022年1月-至今)期间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期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截图(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z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3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