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 XTC-A 1-2361015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花园路支行、东城支行及惠新西街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对花园路支行、东城支行及惠新西街支行技防系统进行建设,本项目为3家支行技防系统工程,内容包含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所需人工、线路、辅材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花园路支行、东城支行及惠新西街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花园路支行、东城支行及惠新西街支行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中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是否为“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和是否为中国***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
6.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
7.具有近两年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符合GA38《银行业安全防范要求》)成功实施案列(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投标时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2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时间为2020年08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加盖单位公章;(3)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4)近两年(2021年8月至今)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符合GA38《银行业安全防范要求》)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是“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是中国***采购网中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书);(6)授权委托书;(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14时0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