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 CG-202303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厂房专业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50.00万元,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炉渣综合处理厂房;该厂房主体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钢结构,设备平台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本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804.27平米;主体层数为单层,其中骨料间、炉渣接收及堆放车间、飞灰暂存间部分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1.550m,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9.35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厂房专业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厂房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5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3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厂房专业分包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炉渣综合处理厂房;该厂房主体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钢结构,设备平台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本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804.27平米;主体层数为单层,其中骨料间、炉渣接收及堆放车间、飞灰暂存间部分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1.550m,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9.350m。
2.2建设地点位于大武口区长胜煤炭集中加工区内,德美斯现代物流园对面,石嘴山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内;
2.3计划工期:8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炉渣综合处理厂房该厂房主体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钢结构,设备平台为钢筋砼框架结构;本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804.27平米;主体层数为单层,其中骨料间、炉渣接收及堆放车间、飞灰暂存间部分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1.550m,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女儿墙高度为19.35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投标单位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1日下午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