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
(招标编号:DF2023-Y-08-0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万元,招标人为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沙坡头区农村31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智慧化管控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厂家公章)。
3.2根据国发[2014]20号和z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且受到“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3日18时30分到2023年08月30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卫市
七、其他
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智慧运管平台建设)已由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以第7期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沙坡头区农村31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智慧化管控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具体货物送达地点按招标人要求)2.3交货安装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及供货要求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如为经销代理商须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商厂家公章)。
3.2根据国发[2014]20号和z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是被列入“黑名单”且受到“限制”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情况禁止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 6017 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