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MQ-BWB-20230824173-B)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①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叁级以上资质;②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不少 于2项。(类似项目指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
2.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该项在中 国***采购网中截图均予以认可)”、“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服务一
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一截图)。提供网页截屏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 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2.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 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 度的,可提供z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2.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 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消防工程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资质的成员应是投标项目的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签订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明确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
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联合体成员家数≦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0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1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8月24日至 2023年8月30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资料至代理公司联系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②报名信息统计表(该附通过发 送邮件【xx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至代理公司联系邮箱,邮箱自动回复的链接中自助下载),③标书费缴纳凭证。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招 标人)的委托,现对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红光山支行装饰装修工程。
1.2 项目编号:WLMQ-BWB-20230824173-B
1.3招标内容:装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消防、给排水、 电气、采暖、综合布线、空调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答疑补 充文件)。
1.4施工地点及面积:乌鲁木齐市,约681.66平方米。
1.5工期中标人自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次日起45天内全部完工,工期不得延误,否则,将 予以中标单位经济和诚信处罚。
1.6本项目中标人1个。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810869687
E-mail:zhj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