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青岛地铁消防设备维保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Y-QF-2023-013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青岛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9-20
受青岛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地铁消防设备维保委外项目以公开招标人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招标。
1.项目编号:YY-QF-2023-013
2.项目名称:青岛地铁消防设备维保委外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青岛地铁1、2、3、6、8、11、13号线正线各车站、区间及车辆段等区域的消防系统的日常维保,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系统、消防专用防排烟系统、EPS系统、消防电源监控器、智能疏散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等设备、设施日常巡视、计划检修、临修、故障处理、事故抢修、台账记录、演练、试验验证、配合作业及其他相关工作。
本项目共分7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青岛地铁1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二标段:青岛地铁2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三标段:青岛地铁3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四标段:青岛地铁6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五标段:青岛地铁8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六标段:青岛地铁11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第七标段:青岛地铁13号线消防设备维保委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要求。
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如下条件:
4.5.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方,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4.5.2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第4.1、4.2、4.3、4.4条要求;
4.5.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方式:投标人可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6.3.1营业执照副本;
6.3.2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6.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1时间:2023年9月20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 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8.2地点:青岛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