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

发布时间:2023-08-30 12:48:04浏览:45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 JG-2023-051)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
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 JG-2023-05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47.28(万元),加工费单价不得超过30.26元/吨,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采购1家供应商负责将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项目中产生的约25万方河卵石混合料(母料)加工成粒径小于4.7mm机制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
5.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加工机械设备和原料堆放场所;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8时00分
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 JG-2023-051
2、项目名称: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改造工程综合利用砂石料劳务加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47.28(万元),加工费单价不得超过30.26元/吨
5、z高限价:847.28(万元),加工费单价不得超过30.26元/吨
6、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供应商负责将马渡河大坝库区清淤项目中产生的约25万方河卵石混合料(母料)加工成粒径小于4.7mm机制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暂定2年,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实际以机制砂售罄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5.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加工机械设备和原料堆放场所;(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开标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SIAL西雅国际食品饮料展于2025年9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办

上一篇:

淮河干流潢川段2023年度采砂工程劳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免责声明
• 
本文链接:http://news.ashidc.com/show-39082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b2bxinx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