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品终端市场培育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 X-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品终端市场培育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品终端市场培育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河南庄片区,本项目分为A、B两个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69165.66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建筑分类为多层公共建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品终端市场培育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品终端市场培育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7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11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18时00分
报名的单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证件齐全合格的单位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时30分
七、其他
工期:计划工期:2023年10月02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总工期:24天(日历日);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单体建筑墙面、顶部、架空连廊等灯具设备、配电控制系统及相应的配电管线的泛光照明设计:景观照明路灯照明、配电箱及相应的配电管线的泛光照明设计。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