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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

发布时间:2023-08-31 10:10:19浏览:55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ZHYX 0823)项目所在地区:吉林
公告】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ZHYX 082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烟筒防腐:烟囱部分高度120m上、下表面均做玻璃钢防腐;烟道防腐:烟道内表面四周均做玻璃钢防腐;烟囱外侧美化航标漆:120m高烟囱外侧重新涂刷航空标志漆,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烟囱专用航空标志漆涂刷,其中底漆一遍,面漆两遍,维修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所有资料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烟囱、烟道防腐维修工程;2.2项目编号:2023ZHYX 0823;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彩云街1357号:
2.4建设规模:烟筒防腐:烟囱部分高度120m上、下表面均做玻璃钢防腐;烟道防腐:烟道内表面四周均做玻璃钢防腐;烟囱外侧美化航标漆:120m高烟囱外侧重新涂刷航空标志漆,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烟囱专用航空标志漆涂刷,其中底漆一遍,面漆两遍,维修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中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9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提供身份证,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如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所有资料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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