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 ZC-ZB-2023-01(CS) )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208.88万元,招标人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莽山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主管33km;新建至南强镇广宜水厂输水支管0.4km;新建水厂至南强镇镇区配水管网约8km;新建无压隧洞约2.92km;工程为Ⅲ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3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到2023年09月25日09时29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5日9:3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水供水工程已由_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以_关于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郴发改批[20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临武县地方财政资金、中省水利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_初步设计及批复_,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郴州市莽山水库临武段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郴州市临武县、宜章县等。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莽山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主管33km;新建至南强镇广宜水厂输水支管0.4km;新建水厂至南强镇镇区配水管网约8km;新建无压隧洞约2.92km;工程为ⅢI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3级。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
②施工范围:新建莽山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主管33km:新建至南强镇广宜水厂输水支管0.4km;新建水厂至南强镇镇区配水管网约8km;新建无压隧洞约2.92km;
③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验收后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其他要求:保修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类似业绩或1个设计类似业绩。
(1)施工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
(2)设计类似业绩为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_水利水电工程相关_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_/相关_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5年内(指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回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口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_水利水电工程相关_专业_注册土木工程师,并具有_水利水电工程相关_专业_高级及以上_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_水利水电工程_专业***注册_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_接受_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别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_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5_日_9:3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_25日_9时30_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