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N LY-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威宁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威宁县良明雄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约2500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本招标项目威宁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本招标项目威宁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2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_施工总承包_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5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6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2020年至今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8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威宁电子科技产业园市政配套新建项目(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威宁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威宁县良明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威宁县良明雄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地点:威宁县经开区工业四路。2.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2.3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招标规模:约2500万元。
2.5项目编号:YN LY-023-002。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园区道路硬化、排水管网建设、园区绿化、休闲亭廊及公共卫生间、照明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2投标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_施工总承包_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5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4.6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2020年至今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4.8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8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启
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