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资阳分行乐至县支行本部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国农业银行资阳分行乐至县支行本部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资阳分行乐至县支行本部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资阳分行乐至县支行本部职工食堂物资配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A510004730H23080015。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2.4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 网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4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③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④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并提供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名单和关联企业名单以供核查。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6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
5.2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