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3-ZC-53-0031-058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3年设备吊装滑轨制作安装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槐房再生水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
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
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
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757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
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
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
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
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北京排水集团所属槐房再生水厂拟采购
2023年设备吊装滑轨制作安装服务。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48号槐房再生水厂。本次
采购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3年设备吊装滑轨制作安装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2023年设备吊装滑轨制作安装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fa票
3.1.2业绩: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次十万元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施工项目业绩;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起重机
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
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已完成“三证
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
记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
七、其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6日10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提供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
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
投标文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