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分行网点标准化装修安装新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J2306-01-111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投资金额:169.0542万元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分行网点标准化装修安装新风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装新风系统24套,拟选用两家供应商,两家供应商轮替使用。
服务期限:2年。
范围:新风系统及配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河北或石家庄区域授权书,必须有自己的安装、售后队伍。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 6日9时00分到2023年 9 月 12 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6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9月 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七、其他
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发送邮件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授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