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JY ZB 2023-5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择3家单位,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提供5万吨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6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 ZB 2023-50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
2.2采购范围选择3家单位,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提供5万吨冬季取暖煤储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完成一万吨煤的供应工作,合同签订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煤炭的供应工作。
2.5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煤质合格。
2.6采购数量:经综合评审排名***名及第二名的供应商各提供2万吨煤炭,排名第三名的供应商提供1万吨煤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8:30-16:00,提供下述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