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RZ ZB-202309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3454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顺诚公共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0辆8.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铝车身、***踏步)、195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铝车身、***踏步)、25台11米无站立区纯电动城市客车(钢车身、四级踏步)、配套充电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本项目合法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投车辆制造及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如车辆生产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车辆生产厂家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应取得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活动中的所有行为负连带责任及中标标段对应的采购产品承担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所投车辆必须是已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公告日录和3C认证符合国家及用户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z新《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查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日不允详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RZ ZB-20230907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RZ ZB-20230907;
2.项目名称: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及配套充电设施来购项目:
3.预算金额:34545万元;
4.z高限价:34545万元;
5.采购需求80辆8.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铝车身、***踏步)、195辆10.5米纯电动城市客车(铝车身、***踏步)、25台11米无站立区纯电动城市客车(钢车身、四级踏步)、配套充电设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充电桩建设: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9.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项目地点: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木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木项目合法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投车辆制造及维护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如车辆生产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车辆生产厂家委托代理商进行投标的,应取得生产厂家对本次投标活动中的所有行为负连带责任及中标标段对应的采购产品承担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所投车辆必须是已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和3C认证符合国家及用户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车辆,符合z新《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 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3.5投标人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7日一2023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含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购买招标文件。
3.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