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
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35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48.94309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PC工法桩(钢管桩)、PC工法桩(拉森钢板桩)、PC工法桩(钢管桩)试桩、PC工法桩(钢管桩)、PC工法桩(拉森钢板桩)、钢管立柱桩、钻孔灌注桩(试桩)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投标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20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
七、其他
(招标编号:HBT-14210117-233503)
受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 的委托, 对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项目
1.2项目地点: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内。
1.3工程概况: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桩基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工作。
1.4本项目z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1948.94309万元。
1.5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1.6招标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PC工法桩(钢管桩)、PC工法桩(拉森钢板桩)、PC工法桩(钢管桩)试桩、PC工法桩(钢管桩)、PC工法桩(拉森钢板桩)、钢管立柱桩、钻孔灌注桩(试桩)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2020年9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关联企业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无相关联单位、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同一法人或股东、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等的关联情况),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9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若存在弄虚作假,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