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告|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YD-2023-362
2.3采购内容: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渠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相关参数)
2.4z高限价:62.18万元
2.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成立之日始,设备通过安装验收、质保期满止。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供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
2.8质保期:2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项目特殊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相关证件报名。
4.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原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