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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公告: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08:14:29浏览:14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9月9日公告: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Z XZ TB-FW-2023-0906)项目所在地区:
9月9日公告: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 XZ TB-FW-2023-09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为采购人采购项目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一审、二审、重审程序[如有]、执行程序);z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代理阶段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执行和解等程序终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拟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熟悉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拟派往本项目主办律师具有8年以上的法律实务经验,团队人员具有成功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以及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代理疑难、复杂诉讼(仲裁)an件的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6时00分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文件费10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13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于2023年10月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净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 XZ TB-FW-2023-0906;
采购需求为采购人采购项目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包括一审、二审、重审程序[如有]、执行程序);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z高限价:人民币300万元;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代理阶段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执行和解等程序终结);
服务地点:长春市;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及项目业主的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拟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熟悉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拟派往本项目主办律师具有8年以上的法律实务经验,团队人员具有成功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以及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代理疑难、复杂诉讼(仲裁)an件的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自2023年之后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4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 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获取招标文件。
发送扫描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文件费1000元/套,售出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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