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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08:23:34浏览:55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9月9日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c zb-2023-58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
9月9日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 zb-2023-58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08万元/三年,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10个***支行办公楼及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z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z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fa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1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证明材料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的法人身份证或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元):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11时00分
七、其他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分行办公楼、10个***支行办公楼及营业网点物业管理服务
2.3服务期:三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3408万元/三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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