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和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2.1亩,规划建筑面积86076平方米;河崖安置区项目范围为开平路以南、规划七号支路以西、规划新宁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3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60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0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z终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新建4栋高层安置住宅楼及配套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002)第二标段: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002第二标段: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5日09时30分到2023年09月11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32.1亩,规划建筑面积86076平方米;河崖安置区项目范围为开平路以南、规划七号支路以西、规划新宁路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32.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60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20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z终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新建4栋高层安置住宅楼及配套用房。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规模68604平方米;标段内容: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包括2、3、4号楼及配套用房,施工部分z高限价344720000元,设计部分z高限价3769286元;
第二标段:规模17472平方米;标段内容:河崖安置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包括1号楼;施工部分z高限价87790000元;设计部分z高限价1111512元。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标段: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
2、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5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和第4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
条、第2条第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条和第4条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和第4条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详见附件),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1***标段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单项合同额35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3.2第二标段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施工: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工业厂房除外)。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3.1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4.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时间:2023年9月25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5日9时30分。
2.地点:青岛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