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评估服务(一标段、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评估服务(一标段、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评估服务(一标段、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征收搬(拆)迁腾退评估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关键页或规模关键页、合同盖章页、合同内容页等能证明上述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近3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2日16时00分
请投标人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资料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评估服务(一标段、二标段)
2.项目单位: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及项目地点: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搬迁(一标段、二标段)的国有住宅房屋、国有非住宅房屋(含土地)以及装修、附属物价值评估。本项目位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三顷地南里,四至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需求书中项目资料。住宅类约9610平方米,自建房约3460平方米,非住宅类约17000平方米,非宅宗地面积约22000平方米,搬迁户数约327户。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