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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竞争

发布时间:2023-09-11 17:07:20浏览:54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一、招标条件本D1C-108#~116#通用
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证明)、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6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浦建委建管[2022]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进行国 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蒸汽热力管工程,主要涉及新建蒸汽热力管道、冷凝水管道等, 并与园区原有管道系统相连,包含相关的管沟土方、管架、管道等土建安装工程,详见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3、项目地址:浦东新区自贸区保税区域外高桥D-1地块
4、施工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5、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 工程建设项目。
6、采购预算金额:299.1768万元
7、z高限价:299.1768万元
8、项目联系人:陈宇杰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次磋商采用线下报名方式,须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的本单位人员《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通过上 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zjw.sh.gov.cn)查询、打印)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本单位《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原件加盖公章。
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连续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如遇周末须报名的,请工作日电话联系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磋商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现金)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委托的递交响应投标文件人员应为本单位 的工作人员,递交文件时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单位社保证明;纸质版密封响应文 件(一正三副,电子版文件一份;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光盘:壹份,其中响应报价内容为后缀 名GBQ6文件。供应商应对电子响应文件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负责),所有包装均为 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上 述所需携带资料于开标会议当场提供。
注根据沪建招(2020)8号文要求:进入磋商会议的人员须佩戴口罩,需满足外高桥大厦(基 隆路6号)的防疫管控要求,否则由此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送达或者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连续三天以上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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