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见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川渝地区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川庆石油钻采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概况:为钻采科技作业区域(川渝地区) 提供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
2.2招标范围:基本服务项1:MWD工具服务; 基本服务项2:常规伽马工具服务。上述服务是投标人必须具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使用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约25井次。本次拟招标服务:2023年川渝地区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报价要求)。
|2.3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200万元(含6%可抵扣增值税),本次招标仅为工作量预估,结算时中标人按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4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川渝地区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
|2.5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中标通知书下达,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出任务通知书即启动合同项目。
|2.7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2.8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ZC KJ-2023-JF 019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3年川渝地区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川渝地区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具有有效的“三体系”资质认证:GB/T19001/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GB/T 24001/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IS 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资质证明的扫描件及网页查询截图)。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2023年以前成立企业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后至今有效的财务报告),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MWD工具和常规伽马工具服务业绩:作业井至少具备15口(其中常规伽马工具服务业绩不少于4口井)、作业井井深在4000米以上的工具服务至少具有2口井(其中常规伽马服务业绩不少于1口井)。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lu”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5)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以上(1)(2)(3)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4)(5)(6)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提供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提供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