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智慧食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20230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智慧食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随着市场的发展,食堂使用方对于智能设备迭代、产品配件审计、数据统计报告、明厨亮灶管理等需求不断增加,原采购标的已无法满足食堂使用方对智慧食堂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行智慧食堂业务发展,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计划采购3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智慧食堂新型智能设备及服务。具体技术及服务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智慧食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智慧食堂智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供应商为分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的项目授权书;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厂授权证明文件;
(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 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lu》;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提供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提供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2)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采购内容:随着市场的发展,食堂使用方对于智能设备迭代、产品配件审计、数据统计报告、明厨亮灶管理等需求不断增加,原采购标的已无法满足食堂使用方对智慧食堂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行智慧食堂业务发展,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计划采购3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智慧食堂新型智能设备及服务。
(二)项目有效期不超过五年,首期签订三年有效期合同,合同到期,如招标人仍有采购需求,在各项价格均不高于原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三)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单位。
注: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管理平台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