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2023年烟叶收购专业化分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烟叶收购专业化分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委托,现对2023年烟叶收购专业化分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辽宁省烟.草公司朝阳市公司
2.2 项目名称:2023年烟叶收购专业化分级服务采购项目
2.3 服务内容:为台吉营、北塔子、太平庄、八家四个烟叶工作站提供收购期间收购人员专业化分级服务,预计总用工人数为190人左右(以实际执行为准),(预计收购量5.2万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服务期限:31-44天左右,自烟叶收购之日起(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上旬)至年度烟叶收购工作结束(预计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实际执行为准。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项目z高限价:总价限价为111.26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
2.7 服务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7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8 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判决;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 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1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招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等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曝光。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4.2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服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邮箱:13621121064@163.com
联系人: 刘经理13621121064